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

台灣的醫院居然也有大陸醫院的黑心事件

醫學院A健保費 健保局:1.5億將吐回國庫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413/8/23sb9.html

坦白說, 看到時真是嚇了一大跳.

其實看了內容就知道, A健保費還只不過是這件是裡的一小角落, 重點是:

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:「我們有一定標準去看,我還是強調說,其實這個作為是非常非常要不得,這個病人沒有病,還給他開刀,開了後做化療,化療或放療2個都有,之後再用假檢體參雜有病病人檢體,故意混合,讓檢驗人員不容易查出是調包,整體來講是非常要不得,違法醫學倫理的行為。」

有沒有這麼扯!!

衛生署長楊志良:「我覺得A健保費還是其次,最主要跟上次案子一樣,是非常嚴重的違反了醫學倫理,因為他是替代的檢體以後,還把一個正常的子宮跟卵巢拿掉,這是我們有一些平面媒體沒有報導,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,除了行政處罰以外,在檢察官那邊,我相信將來會用傷害罪或是這樣的罪去起訴。」

我還以為開完刀莫名其妙少了一個腎這種事情只有在大陸才會有, 沒想到台灣這裡居然有開完刀少了一個子宮的事出來, 這也太誇張了, 光是停約個一年我看都嫌輕了, 根本就應該相關人員全部吊照外加拔幾個器官強制活體捐贈. 高醫居然還敢說什麼不過凹了幾十萬, 罰這麼多不合比例原則; 看來為了要合比例原則, 健保局應該去拔個幾個子宮出來還債吧?

以前高雄老一輩的都會教訓說, 高雄小病可以隨便看, 大病一定要去長庚, 千萬不要去XX醫院 (高雄的XX大醫院好幾個, 不過說那個的好像都有), 這下出這種事, 真是未免也太準了點. = =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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